網上舉報須知
一、本舉報平臺受理三峽集團范圍內的如下事項: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 對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
4. 黨組織、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
5. 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復審、復核申請。
6. 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申訴。
7. 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
二、本舉報平臺不予受理的信訪事項:
1. 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2. 依照有關規定, 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
3. 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
三、行使信訪舉報權利應注意的事項:
1. 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在機關、單位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機關、單位, 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不得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不得侮辱、毆打、威脅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毀壞財物;不得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不得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2. 如實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況和證據,對檢舉控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夸大、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3. 接受黨組織、單位的正確處理意見,不得提出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要求;對反饋的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保密。
四、紀檢監察組提倡實名舉報(請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